20250613 路加福音 第七章 最后一次问答篇 我们一定要记住,无论是有信心还是没有信心,成事都在于 神,而不在于人。
- guo shelly
- 6月13日
- 讀畢需時 6 分鐘
路加福音第七章以往笔记整理:
路加福音第七章问题集:
治好百夫长的仆人(1-10节)
耶稣既是全知全能,为什么会对这个外邦百夫长的信心希奇?
为什么这个外邦百夫长的信心大?表现在哪里?
回答:
耶稣是全知的,然而路加写作需要描绘耶稣的当时的表现,而用了“希奇”这个词。耶稣之所以这样表现,是不愿这群以色列人忽略祂称赞这位百夫长的信心。这个外邦人竟然有这么大的信心,甚至是超越了以色列人──神的百姓本来应该有的信心。
百夫长显然是个谦卑的人。他没有见过耶稣,却对祂可能听闻过耶稣的事迹。但从他叫耶稣的称呼中,‘’主啊‘’(6节)表明百夫长是给予耶稣极高的地位。此外,他可能也知道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可能会对进到外邦人家中有所顾忌。所以他继续说︰‘’不要劳动,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他接着说︰他不认为耶稣必须亲自在场才能施行医治。所需要的,不过是祂说一句话(他认为“话”是耶稣藉以达到目的的工具)。能力就在耶稣所说的“话”里面,此外不再需要别的。
百夫长之所以这么体认是因为从他自己作为军官的经历中来说明。而对于百夫长接下来说的话,即:
路7:8 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作这事!’他就去作。”
可能表示百夫长认为耶稣跟他一样,是从一更高源头得着祂的权柄,且只要发出命令就可以被执行。
所以百夫长的信心就体现在此,他信耶稣有上头来的权柄。在对耶稣的话语的能力,耶稣的权柄的来源,他的认知比本来是神的选民的犹太人更加清楚。
使寡妇的儿子复活(11-17节)
百夫长是大有信心所以仆人得医治,但是这个神迹中从头到尾就没有这寡妇是信的,甚至她根本不知道耶稣这个人。这说明了什么?路加福音为什么要记载这件神迹?圣灵的目的是什么?
回答:
耶稣在此将要证明祂自己是超越死亡的主。没有人要求耶稣做任何事;乃是耶稣被自己的怜悯心所感,因而自动自发地采取行动。
当这孩子被从死里复活从棺材里坐起身来的那一刻。那些看见这事的人,就跟看见 神的反应一样。‘’惊奇‘’英文是fear,即害怕、敬畏的意思。
因此,他们都归荣耀与神。
如果百夫长的事件显出恩典需要靠信心得着,那这个妇人儿子的故事,圣灵在此显出 神的恩典也是白白临到人身上。
我们一定要记住,无论是有信心还是没有信心,成事都在于 神,而不在于人。
施洗约翰差人问主(18-23节)
23节,耶稣回答施洗约翰的门徒传话给施洗约翰:“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目的?
回答:
犹太人之所以跌倒是因为他们所盼望而幻想的弥赛亚是一位像大卫王一样的军事领袖,能藉着反抗罗马军队政权,使以色列复国,甚至成为下一个罗马帝国,统治世界。
所以对于一个软弱的,只是医病的,传道的弥赛亚,与他们所想象的大相径庭,这完全无法满足犹太人政治上的需要,所以他们跌倒了。
而不跌倒的,是那些真正有好好以心灵和诚实读以赛亚书的人(这本乎恩,也因着信),并明白现在这位弥赛亚基督,正是应验旧约以赛亚书上所预言的。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 (以赛亚书 35:5 )
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沙漠必有河涌流。 (以赛亚书 35:6 )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 (以赛亚书 35:5 )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 (以赛亚书 61:1 )
耶稣论施洗约翰(24-35节)
如何理解28节的“ 神国里最小的比他(施洗约翰)还大”?
回答:
在 神国里最小的,之所以是更大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可能拥有的任何品格,而是因为施约翰是属于应许实现的时代的先锋,最早的那一个。
耶稣并不是在轻视约翰的重要性,祂是以正确的角度来看国度的成员——有比跟随约翰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进入 神的国。
如何理解35节的“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
回答:
“智慧之子”是指着对比33和34节里说的那些话。
【路7:33】施洗的约翰来,不吃饼,不喝酒,你们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路7:34】人子来,也吃也喝,你们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法理赛人和文士拒绝了施洗约翰和主耶稣基督本人,只是为反对而反对而已。无论提出甚么理由,都不能令他们满意。
相反有智慧的人,他们不按外貌断定是非,而是按 神所赐的圣灵来判断。
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36-50节)
这个故事和马利亚香膏抹主为主的安葬作预备是同一件事吗?为什么?
回答:
其它三卷福音书是在叙述同一件事,而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则是另一件事。
路加叙述中的“罪人”用眼泪弄湿耶稣的脚,用头发擦干,用膏抹,用嘴亲。
而其他马太马可福音书是用香膏浇头。
此外,在路加福音中,所关注的是爱与赦免;在其它福音书中则是香膏与赒济穷人。
这个女人的罪被赦了是因为她的一系列的尊贵尊敬主耶稣基督的行为吗?
回答:
【路7:47】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耶稣不是在说那女人的行动赚得了赦免。祂是在说她的爱证明她已经得了赦免,这是她对神恩典的回应。
此外耶稣50节的话也表明,那女人是因为她的信。
“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路加福音 7:50b )
所以在这女人行动之前,神已经把蒙了赦免的信放在了这女人的心里,以至于她能行出 神预备要她行的。
【弗2:10】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 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如何在这段经文中看到这女人里面有希伯来书十一章1节所说的“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的真实之信?
回答:
若要找出两者之间的联系,我们就要先明白希伯来书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所望之事”,指尚未得着的事,即将来的事;“实底”,用来形容将所盼望的事加以实化。所以连起来是,虽未得着,却如同得着,便为信;信心是对所盼望的事有把握、有必然成就的确信。"未见之事",指肉眼看不见的事;"确据",用来形容证据。所以全句的意思是,虽未看见,却如同看见,便为信。
现在在回到女人这段。
37节描述,这个女人得知耶稣来到城中一个法理赛人家里坐席,就立刻带着香膏前往。
这个妇女被描述为罪人,一个罪人有这样的举动是不寻常的。或许她曾听过耶稣讲的道,或许是听闻耶稣的名声。然后她或许已经相信耶稣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的身份。所以她打算无论如何也要见一下这位弥赛亚,
所带的香膏玉瓶,英文原文是alabaster flask,译作:雪花石玉瓶。这种材料做的玉瓶是最好的。大致可推论说这香膏是价值极贵重的。而在当时香膏的用法是用来膏抹尊贵的客人。所以这个妇女,带着极贵重的香膏去膏耶稣,表明她视耶稣为极其尊贵,因为在她眼中耶稣是弥赛亚。而用一瓶极贵重的香膏膏耶稣,是她所能表达其尊敬的最大程度了。
而当她见到耶稣本人时,甚至激动的情不自禁,落下眼泪。
所以妇人展现出来的种种表现都表达了她信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的实质。这正如希伯来书十一章1节所描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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