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马可福音 第十四章 问答篇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的受难
- guo shelly
- 6月3日
- 讀畢需時 6 分鐘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以往笔记:
本章由于信息量巨大,所以只列了三个问题:
问题一:为什么这女人的香膏膏主比周济穷人更有价值,并且更显出这女人的爱。而这女人与那几个很不喜悦的人(4节,应该包括卖主的犹大在内的其他门徒)的爱不同点是什么?至少举出三处。
回答:
为什么更有价值?最直接的答案是第7节的经文:
【可14:7】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以及第8节:
【可14:8】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耶稣即将受难,现在或许是这个女人唯一的机会去使用这瓶极贵的香膏来表达她对主耶稣的爱。并且她的行为被耶稣所肯定并赞扬:
【可14:9】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纪念。”
因为是做在创造天地万有的至高的 神的儿子的身上,所以才会更加有价值。
这个妇女和说周济穷人的那些人的爱不同点在于:
首先,那些人觉得香膏用在耶稣身上是‘’枉费‘’,他们认为用香膏换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比用在耶稣身上更值得。而这个妇女却是把一瓶价值三十量银子(一个工人一年的工价),用在主耶稣的身上。 一个是对人的爱,一个是对至高 神的爱。人的爱终将过去,三十两的银子估计五饼二鱼神迹的人数都不一定能全部供应上,而连拉撒路自己也依旧还是死了(虽然死后有复活,但是今生的事情已经结束);但人对 神的所发出的爱,却会永远被 神所纪念,因为 神是永恒的。
其次,平行经文告诉我们说这话的人主要犹大”
【约12:6】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犹大是舍不得这钱。而这个女人(马利亚,应该是拉撒路的姐妹旨意)是真舍得在主身上用掉这钱。她从弟弟拉撒路复活的事上已经认识道耶稣是主、是基督的事实。所以她知道所做的就算是再大大的付出都愿意。
最后,门徒们对耶稣的爱,是根本没有记住耶稣的受难的预言,但是马利亚虽然也对弥赛亚为什么要钉十字架不清楚,也不明白耶稣为什么这样预言自己,但是她却把主的话放在心上,透过信心相信主的话语必定成就,因此成为了为耶稣的安葬做预备的人。
我们对耶稣的爱,如果没有透过这份没有看见却依旧信的信心,我们对祂的爱也不可能长久。因为不是本于信的,就不是本于祂。罗马书这样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注意,罗马书这节经文的原文语境其实是和马利亚膏主的事情不一样的,大家要在理解了文字意思和背景意思以后,才能进入这句话的属灵意义。不然咱就耍流氓了)
问题二:三次不认主的彼得和一个吻卖了主的犹大,他们所犯的罪的性质是一样的吗?严重吗?哪个人的情况更严重(请解释为什么)?而彼得和犹大的结局却又完全不同,为什么?
回答:
表面上,人会觉得好像犹大因为是卖主(把神的儿子卖掉了)的情节更加严重。因为直接导致耶稣被抓以及之后一系列的事件发生。但是事实上耶稣上十字架是自己舍命,就算犹大不卖耶稣,这事情也会发生。而就律法而言,充其量就是把自己的拉比指认交给犹太宗教管理阶层。当时买卖奴隶也是合法的。无论就律法而言还是当时的社会法律而言,其实犹大好像都没有犯大逆不道或者要治死的罪。
而从人的事后诸葛亮的层面来看,把至高 神的儿子给买了(还是三一真 神其中一个位格),确实是犯了十诫(因为不认识至高 神,也不敬拜至高 神,还把至高 神给卖了)。但是我们来看彼得,他三次都不认主(同样还是同一位至高 神),信实其实是和犹大一样的,都触犯了律法的第一条,弃绝了他们的主。
可是我们现在来看彼得,从律法上来看,他不但是不认主,而且还连续三次,而且后面的两次甚至是发咒起誓的。而且,在之前耶稣已经预言他三次不认主的时候,他不但不信,还信誓旦旦起誓说自己与祂同死都不会不认祂。依旧是违反誓言,甚至为此说谎(说自己不认识主)。而犹大是以亲嘴的记号指出耶稣(认识主的真话反而成为了他的犯罪卖主的凭据),事实上,彼得所犯的罪是比犹大更加严重的!
在马太福音的平行经文中我们也可以读出这一点:
【太26:31】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太26:32】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太26:33】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
【太26:34】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太26:35】彼得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但是彼得(也包括“众门徒”)的结局与犹大不一样,是因为耶稣的话保证了门徒们虽跌倒但却不失落,犹大却已经离开了,故这句应许所包含的门徒不包括犹大在内。约翰福音地十五到第十七章也详细描述了耶稣对门徒的教导以及为他们的代祷。因此能够回到 神面前去痛哭,然后认罪并且有真实悔改信靠的改变出来的门徒才得蒙永生的救恩。
这也是为什么彼得虽然犯罪必犹大更多更严重,却没有有像犹大一样失落,这完全是本乎与 神的恩。
【罗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罗5: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反观犹大,如果他有回转的话,他所蒙的恩也不会少(毕竟他是把至高 神的儿子给卖掉了)。只是他到自己死的最后一刻,也没有回转向主耶稣基督的救恩。他紧紧地抓住自己的愧疚和控告不放手,而使耶稣基督对他所施于的怜悯之大恩视而不见,使这没有上限的大恩白白流逝浪费。这才是他的致命的问题:虽然在人的层面来说,可能犯罪比彼得还小还少,但是他却没有认罪悔改,浪费了恩典。
问题三:34-40节,耶稣三次提醒要门徒警醒等候祷告,是因为祂祷告需要有人陪伴吗?这显出基督耶稣什么样的性情?对今天的我们有什么提醒?
回答:
耶稣向这三个人略为显露出祂内心的挣扎(33节)。在祂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我们可以看见祂在旷野中所受的试探是何等真实(一12~13),而当彼得建议避开十字架时,耶稣为何会如此严峻地责备他(八33)。在下一节经文中(34节),耶稣显出祂此时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实:
主耶稣是个完全的人,也会哭,也会忧伤难过(约十一33,35),所以祂“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
此外3次提醒门徒目的是要告诉他们:
【可14:38】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祂自己即将钉十字架,面对空前绝后的试探,心中无比忧伤痛苦挣扎。然而祂三次提醒门徒警醒祷告,不是为祂的缘故,而是向我们见证,哪怕祂极度忧伤的时候,祂依旧挂念着门徒现在以及将来的生命状况,因为祂知道他们会:“入了迷惑”,会跌掉,会背叛,会四散,甚至在祂复活以后还会有不信。但是哪怕是最后一刻,祂都没有放弃百般忍耐劝勉门徒什么才能帮助他们避免试探诱惑。
这才是百般忍耐的深沉、丰满的爱!
对于我们今天来说,我们也是常常被肉体所限,在该警醒的时候也警醒不了,若不是主耶稣的恩典怜悯我们,我们靠肉体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警醒片时的。
所以真的别太高估自己,只当仰赖主,靠主的恩才能使我们可以警醒。
【林前10: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林前10: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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