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 路加福音17-18章 第二遍 嗎哪,靈修,禱告
【路18:26】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路18:27】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却能。”
思考:
这两节经文是路加福音18章中关于世人眼中的“人生赢家”富足的官向主求问行什么可以得永生的记载。这里只贴出了两节而已,但是主耶稣的“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却能。”却非常地震撼。
这个富足的官觉得主耶稣提出的十诫中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当孝敬父母”这几条都做到了。然而主偏偏就是没有提前几条关于爱 神的诫命,以及最后“不可贪恋……”的诫命。虽然富足的官自信满满地觉得自己都做到了这几条了,但主不但没有责备这个他,更没有提到祂没说的那几条诫命,反而要他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并且还要跟从祂。实际上,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就是不贪恋 神所赐给自己的财富,愿意去撇下,毕竟这世界上会朽坏的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迟早也会是别人的,又有何不能因为祂的一句话而撇下呢?而最关键的,主耶稣自己就是 神,撇下一切跟从祂,就等完成律法的总纲“爱 神”与“爱人”。但是这谁又能靠自己的行为做到呢?毕竟律法是让我们知罪,这样绝望的我们才能被逼回到主耶稣基督面前。
难道真的没有人了吗?不是的,主耶稣亲自见证“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却能。”富足的官甚忧愁,因为他靠行为确实做不到,他卡在了靠自己想要承受永生的死循环中。但是那个税吏马太原来不就是一个富足的小官吗?却可以立刻撇弃所有的跟从主了吗?是他立志行善做出来的吗?不是的,而是他的信心!而这信心,不是他想想就有的,而是神给了他!神若要动工,一个由内而外的翻转,又有何困难呢?
人靠自己确实不能!但是祂,实实在在地是凡事都能!
祷告:
凡事都能的天父啊!在祢真的没有难成的事,哪怕那么羞辱,痛苦与不堪的十字架上,都成就了祢美好的旨意,彰显了祢的荣耀!从此以后,罪与死亡再也不能成为祢所爱之人的牢笼。道成肉身的主耶稣也拥有了天上地下乃至阴间里一切的权柄!祢夺回了因为我们始祖被诱惑试探而犯罪,被那恶者所偷窃的!哈利路亚!因为祢能,我们不再绝望,祢将这本是我们不配的信心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有孩子一般单纯的心。不但能够在你面前诚实地面对并且承认自己的过犯,也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祢的施恩宝座面前寻求怜悯与遮盖;可以在祢的旨意中与祢同工,行出那些我们本来行不出来的,却本是我们应尽的本分。我们实在应当向祢献上感谢。求祢帮助我们,在信心里,常常看到十字架与空坟墓,也学会不住地祷告,持之以恒地阅读祢的话语,时时刻刻地预备好且装备自己。以至于祢来的时候,我们不是惊慌失措的,像那在田里的,推磨的或是在床上的被撇下之人(路17:34-36);我们也不是羞羞愧愧的,而是能够带着感恩的心说【提后4:7-8】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奉主基督耶稣的名祈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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