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 路加福音15-16章 第三遍 嗎哪,靈修,禱告
【路15:8】“或是一个妇人有十块钱,若失落一块,岂不点上灯,打扫屋子,细细地找,直到找着吗?
【路15:9】找着了,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落的那块钱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路15:10】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
思考:
在这比喻中十块钱里面失落的一块钱,若不在妇人的眼中看为宝贵,那么它的价值又是多少呢?
这让我想起曾经为我爱人预备了一百欧元的现金做特殊使用,因为出于我的懒惰,没有及时地放到他的钱包里。就放在他工作书包的最大的那个夹层中。但是因为他有时候会把购买的物品的发票一块放在那个夹层里。久而久之,一百欧元就和一堆发票挤在一块,直至有一天,他嫌自己的书包太乱,就把发票全部拿出来丢掉了,而一百欧元他也没注意,和废发票一起丢到了公司的垃圾桶里。后来也没有人发现,估计被送去垃圾场了。明明一百欧元,可以买很多东西,但是因为我们的忽略和不注意,它却成了一张废纸。(大家可不要像我们这么不小心)
同理,如果这个妇人根本不在意这一块钱,也不去找它,任由它遗失在地板的夹缝中。那么这一块钱原有价值,也就是它的购买力也失去了;而要是妇人并不是打着灯通宵地找它,或者它根本就没有遗失,那么它的价值就是一块钱,即它原本的购买力价值;然而在耶稣的这个比喻中,这一块钱,是这妇人通宵大灯打扫屋子细细找的,找着了还欢喜地请朋友邻舍来一同欢庆。这一块钱,我不知道够不够值这妇人一个晚上夜班所做的工的价值,也不知道够不够妇人来宴请宾客。但是我知道,它的价值,在这妇人的眼中已经超过了它原有一块钱的价值了!
因此作为我们人的正常反应,会觉得值得吗?就好像我为了找回那丢失的一百欧元,和我爱人一起,花50欧元打车到垃圾处理中心,还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翻边了垃圾处理中心。肯定是不值得的(因为如果是通宵夜班,一般一次要可以有两百欧元的收入啊!)
因此,这个比喻的目的,根本不是在说这一块钱的经济价值!而是在说,一个失而复得的人在祂那里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过了他/她自以为原有的价值,以至于祂不惜一切代价地把他/她寻回。
关键,不在于他/她到底多有价值,而在意祂多在乎他/她。
这让我想起我在最最低谷的时候,祷告向祂抱怨说:主啊,我的价值就这样了吗?我就只有这样了吗?
然而祂却没有因我的抱怨责怪我,反而以最最慈爱的口吻回答我:你的价值在我这里!
痛哭流涕!我为我的抱怨感到羞愧!我为我的无知而必须承认:祂真是公义的,信实的,慈爱的!
祷告:
亲爱的天父啊!祢是造我的主,因此祢知道我原有的价值。并且因祢恩典的缘故,祢使我能够在祢眼中被看为失而复得的蒙恩的不堪的罪人!被看为宝贵!我向祢献上感恩。我知道,若不是因为祢的改变,我的价值在这世界上,也不过如此了。然而祢却爱我,使我的能够有我本不配的价值!我以为我是一个雇工,祢却使我能够有属祢儿女的尊贵,权柄与荣耀!这是何等大的价值啊!父啊!愿我的价值能够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祢,发挥到极致,来见证主耶稣基督的荣美!我知道,若不是因祢的缘故,我真的只会死死地抓住自己的荣耀与骄傲,然而祢却让我知道,除了主耶稣以外,一切都是粪土!唯独主耶稣基督是至宝!求祢帮我只彰显祢的荣耀!虽然我知道我真的只是一个有限有罪时常失败的罪人,但主耶稣基督已经胜过了一切!哈利路亚!愿祢赋予我的这超乎我所求所想的价值能够在我身上成就!奉主基督耶稣的名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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